“你外公知道你喜欢斗篷,所以,特意找老朋友买了些布料和羽绒,给你做了两件替换的斗篷。”
邓秀珍指了指最小的那个包袱,眼底的羡慕一闪而逝,心里也有些酸溜溜的。要知道,当年,她也很喜欢斗篷,然而,直到出嫁了,老爸也没给她做一件。
而,林初夏呢?不用开口,老爸就主动送了她两件!
“我看过了,一件粉红的,一件鹅黄的,都滚了白狐狸毛,是你喜欢的款式。天气预报说,再过几天,就有一股寒流,温度大幅度下降,你上课的时候记得带上,感觉到冷了就披着,不要跟你们班里其它人一样,明明冻得脸色惨白,嘴唇乌紫,为了所谓的风度,还要硬撑着。”
“我跟你说,你们这个年纪,说是火气旺,感觉不到温度的变化,就算穿得少一些,冷到了,也不会感冒,但是,等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你们就会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一去体检,就能查出一大堆问题来。”
林初夏一脸乖巧地点头,前世,她就是没太重视邓秀珍的话,大冬天的,晚上洗澡后,穿着单薄的睡衣在镜子前面擦脸,一抹就是半小时。结果呢?在广城那样一个穿普通大衣就能过冬,最冷的时候,也不过十度的地方,一个冬天过去后,竟能生生折腾出风湿来。
幸而,她察觉到不对的时候,就立刻去了医院,做了一系列及时止损的动作。
然而,风湿这种病,并不能彻底根治。因此,每每季节变化,腿脚不舒适的时候,她都会无限的懊恼和后悔,恨不能回到一切的最初,那么,即使周围无数人调侃和嘲笑,她也会在冬天将自己裹成一只企鹅。
絮絮叨叨许久的邓秀珍,最终,以“三十岁之前人找病,三十岁后之病找人”这句话做了总结,又指着另外一个包裹,说“那里面,还有你外婆准备的绿豆糕和巧克力。”
说到这儿时,邓秀珍特意顿了顿,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也带出几分打趣和调侃来。
“是我喜欢的那种?”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以前,咋没发现邓秀珍竟然有这样恶趣味呢?果然,该说,环境对人的改变是巨大的嘛?!
“是的!”
邓秀珍给了林初夏一个肯定的回答,而,林初夏喜欢的是哪种呢?
就是很多年以前,林爱国去沪市看望邓外公外婆时,他们为林爱国,不,应该说是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准备的礼物——一盒沪市老字号绿豆糕,每块糕点捏在手里都油洼洼的,但是,吃在嘴里,却并没有丝毫油腻,且入口即化。一盒小汽车模型的巧克力糖,司机是白色桔子糖堆砌而成的大白兔,里面满载着五颜六色的巧克力乘客。
“估计是我上次和宇儿去沪市时,和外公外婆闲聊的时候,无意中提到了,然后,外公外婆他们就记住了。”
林初夏笑眯眯地说着,对于一个纯粹的吃货来说,为了口吃的,连胖都不怕了,还会怕其它的?
“怪不得。”邓秀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指着最后两个包裹,“一个里面是你喜欢的血橙,我特意找人买的八年老树上结的最好最大的果,足足三十个,正好够你和莎莎分着吃。”
一个就近一斤,一人一个,刚好够补充当天需要的维生素c等。
“一个里面是苹果,我特意找你大姨,让她在鲁市买的当地红富士大苹果。”邓秀珍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一半是你喜欢的绵软口味,一半是脆爽口味。”
照例是30个,半个月,林初夏和张莎每天一人一个,到时候,可就要看她俩谁的运气更好,能拿到自己喜欢口味的啦!
林初夏“……”就像咸甜党之争一样,苹果嘛,她为什么会喜欢绵软的?不正是因为啃起来,不费牙口嘛!
啥?可以削成块?这样,就不需要担心拿着个滚圆的苹果,随便找个地方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