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只比你小两岁。”
林浩宇一脸的哀怨,真当他愿意提前长大,履行身为大人的职责——只要是去吃酒席,不论是婚宴,还是小孩的满月百日酒,再或者是长辈们满十必办的寿宴,都得送礼钱?
这不是因为,才满16岁,还是个孩子的林初夏都随礼了嘛!
林初夏就着桌上的水渍,写了个“44”的数字,然后,在林浩宇那一脸的茫然又带着几分不可置信的神情中,慢悠悠地补充道“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
“……所以,你还要跟我一起随礼吗?”
林浩宇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将到了喉咙的话全部咽下肚,只是朝林初夏竖了个大拇指。
牛批!
林初夏又写了“164”三个数字,并在林浩宇那越发惶恐的目光里,摊手“我也想的,可惜……”
164?
林浩宇琢磨了下,毫不犹豫地将164块钱这个想法掐灭,那么,就只剩下164和164这两个选择。而,以林初夏那不显露在外的“铁公鸡”本性,倘若,她真会随出这三个数字的礼钱,定然只会选择164!
那么,在164和44这两个数字里,林初夏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放弃164,而选择了44?
并不是“送礼,要送双数”这个默认的规则,而是因为这两个数字作对比的话,就算有那天生脑洞比较大的人,也只会发现164背后的猫腻,对于44,却是会毫不犹豫地忽略过去。
只因,这个年代农村随份子,那还真是非常的随意——有4元的,也有40元的。
虽然,别说信息环境闭塞的九十年代偏僻小乡村里,就是在几十年后,倘若没有人点明,整日里过着“脸朝黄土背朝天”生活的老农们,也不会想到它们那令人恼火的谐音,但是,能将一切的可能掐灭在还未萌芽状态,不是更好?
不过,这一切,却瞒不过这一年来,被林初夏悉心教导过的林浩宇。
如果可以的话,此刻,想明白了林初夏这番隐讳用意的林浩宇,就会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林初夏这个不出手则矣,一旦出手,分分钟捅穿天的家伙!
“初夏,宇儿,你们怎么坐在这里?”
突如其来的惊呼声,打断了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的闲聊。
“曾阿姨。”
林初夏循声望去,眼神微闪。
果然,老话说的对,新娘子是世界上最美丽,也最幸福的女人。
瞅瞅,此刻,听了她这个莫名其妙的称呼,而毫不犹豫地敛了脸上笑容,正皱眉看着自己,想要出声训斥自己的林爱军,再一次崩了往日里展现出来的沉默内敛人设。
“唉哟~”
然而,林初夏会给他这个机会吗?当然不。
就如此刻,她就一拍额头,脸上浮现懊恼和郁闷的神情,嘴角偏又强撑着扯出一抹浅笑来“瞧我这记性,以后,我可得叫你一声四婶了呢!”
“四婶,我还小,不能喝酒,就以果汁代酒,敬你一杯,祝你和四叔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林爱军点点头,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显然很是满意林初夏这番“家丑不可外扬”的识大体做派。
是的,他也不是个傻的,哪能在过了一天之后,还没能意识到林初夏昨天那番连珠带炮似的话语背后所隐藏起来的真相?尤其,两老还当着他的面,就直白地送出两个大红包!
然而,林爱军的这种“收了钱,就代表过去的事情一笔勾消”的观念,曾娟并不认可。此刻,她就用一种带着打量的目光看着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并且,很快,就确定了两人中真正的主事者——林初夏。
“果然是文曲星……”
曾娟笑眯眯地夸赞了几句,举起酒杯,和林初夏遥遥一晃,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