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的女人出手了。
他是真正的手上不沾血,更不用说活生生的人命,那叫一个清清白白!
就算追查到最后,也只会带走动手的真凶,他最多黯然神伤一会儿,然后,就将这件事和这个人都抛到脑后去,继续过自己锦衣华服,一呼百应的豪奢生活。
没办法,谁让于丽玲不知好歹,在被他腻味了,准备甩些钱打发掉的时候,竟然生出“仗肚逼婚”的想法?
是的,即便于丽玲心眼多如牛毛,又擅长掩饰,但是,在打小就生活在女人堆里,见惯了各种妖魔鬼怪,早已修炼到“火眼金晴”境界的雷小叔眼里,于丽玲的那些小心思,还真是直白的可爱!
当然,偶尔的争风吃醋,偶尔的耍小心眼,这些,在觉得于丽玲还算有趣,是个不错宠物,可以继续多养几年的雷小叔眼里,都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人生是这样的漫长,总要找些逗乐的事儿,才不会日复一日地平淡嘛!
然而,宠物想上位,想成为主人的伴侣,这种事情,只要是养宠物人,就没一个人能接受吧?尤其,对雷小叔这种含着金汤匙出手的权贵子弟来说,更是被“冒犯”到了,那叫一个恶心!
任何时候,都不缺“为主子分忧”的下人。当然,到了和平年代,这些所谓的下人,就相应地替换成了必需仰仗雷家鼻息生活的小家族。
于是,就这样,于丽玲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香消玉殒了。
林初夏能通过种种迹象,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雷小叔身旁待了许多年,早已真切地认知到雷家人烙刻在骨子里的冷血无情的于丽玲,又怎会不知道?
只可惜,即便得了老天眷顾,获得重生,于丽玲依然选择了靠男人,并没有像同样获得重生机缘的林初夏一样,将全部的心神和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偶尔的闲暇时光,也是用来参加包括书画在内的各种比赛,给自己镀金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加自己被顶级学府录取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