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毁一个人,摧毁地人的心智才是最根本并且最有效的。
“就是这么简单的目的。”秦越也答得爽快,说话的同时又挥拳击向叶亦琛。
叶亦琛也是练过的,虽然不是秦越的对手,但是他的性格也不是等死不反抗的性格。
秦越再次挥拳击打而来时,叶亦琛快侧身躲过他的攻击,迅挥动拳头向秦越击打而去。
虽然秦越很少动手打架,但是他身手的敏捷程度却是灵活非凡,叶亦琛绝对不会是他的对手。
用刘庸的话来说就是,千万不要逼他们的秦总出手,因为他们的秦总出手肯定要出人命的。
叶亦琛攻击秦越不成,背部又挨了重重的一拳,短短的时间里,他已经挨了好几拳了,就算他的体力不错,但是也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有血有肉的人。
用他说秦越的那句话说他,他也是一刀能够砍得死的,一枪能够打爆头的人,他并没有什么地方与其它的人不一样。
他打不过秦越,但是他不会求饶,不会放弃……他是叶氏的继承人,这些年都是高高在上的,还从来没有人敢把他踩在脚底下。
成长的环境,养成了他独特的个性,他心性高傲,他不会求饶,只会尽力攻击秦越。
并且他现在还没有到精疲力竭的地步,他们两个人还可以打,你一拳我一拳,打来打去,多数的拳头都是打在叶亦琛的身上的。
秦越也吃过拳头,只不过他吃的比较少,中拳的地方也不是重要的部位,所以伤得也不严重。
叶亦琛就不一样了,他的脸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肿得几乎看不出来他原来是长什么样子。
不仅仅是脸上,他的身上也是如此,到处都挂了彩。
再看看秦越,他身上的白色衬衫仍然整整齐齐,一点也看不出他刚刚有打过架。
秦越看着受伤的叶亦琛,冷笑了一声,道“刘庸,请叶少回去。”
今天天气这么冷,他们总裁大大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连一件外套都没有,刘庸终于知道是为什么了。
打人需要利索一些,穿多了不好挥。打人其实就是运动,运动就能热,用不着穿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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