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世界资源丰厚。
伍越昭只待了五十年就赚得翻翻儿。
她是有意将这个世界发展成合作伙伴的,但是此方天道并不愿意,提防她跟提防贼一样。
看对方那么没有诚意,伍越昭也就懒得再坚持。
将白家那三口的灵魂做成魂晶,送给白蕊,让她好评之后赶紧走。
伍越昭可要继续干活了。
‘咔嚓’一声轻响,一个透明水晶一样的球球带着点点猩红从球里溜达出来。
在半空之中出落成一个漂亮的美女。
她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斩钉截铁的跟伍越昭说:“我要分手!”
这姐姐叫于兰,刨除长相,关于她,言简意赅且真实的说,她是只舔狗。
上大学的时候喜欢了一个帅哥,喜欢了很久,只不过人家有女朋友,所以她就只能是默默喜欢。
结果呢,那小子临近大学毕业,跟人赛车,出了车祸,大夫说下半生可能就要瘫了。
他那女朋友立刻跑过去跟他分手,并且火速出国进修。
那男人当时是伤身又伤情,整个人痛苦的不行。
于兰对他爱的深沉,那时候就一直照顾他,鼓励他,甚至这个男人的朋友为了让自己的兄弟好一些,就起哄叫她嫂子。
还不停的跟她说,他兄弟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就只有她了。
好话说了一箩筐,忽悠着于兰给他兄弟当老黄牛。
这男人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只是他家境很好,他父亲授意那个大夫故意那样说,就是为了要试探他女朋友。
没想到是那么个结果。
也算是顺理成章。
这男人康复之后就跟于兰在一起了。
他们两个就此平平淡淡的交往了三年,那男的对她,真是谈不上多爱。
诚然,于兰是爱他的,但是众所周知,男人嘛,感激是一回事,爱情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被伤害的越狠,他其实可能爱的更深。
对他来说,于兰只是他受伤时的拐杖和镇痛剂。
他的家境也不可能允许他娶于兰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人。
以尽管于兰对他,比他的前朋友好,但是这个男人的父亲并不接受于兰这样的儿媳妇。
只是于兰自顾自的爱着,爱的太深,根本不抬头看别人鄙夷的目光。
甚至,就为了能够送他一个佩得起他身份的东西,于兰节衣缩食的给这个男的买那种名贵的手表。
可是即便她买来的是那个牌子,也不是人家能戴的出手的那种档次,所以这个男的从来就没有带过。
三年之后,那个在国外进修的前女友回来了。
她甚至不需要做太多,只需要伏低做小几回,这个男的心就已经飞了。
只是碍于于兰曾经帮扶过他,所以他一直没好意思直接开口说分手。
又或许是想既要又要,又或许是想用于兰刺激他的前女友,总归是,他就那么撑着。
也不分手,但是又跟那个在世俗上来说,算得上是仇人的前女友藕断丝连的暧昧着。
光明正大的暧昧着。
于兰接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求男朋友跟她一起回老家,那男人推脱说有事,不肯陪她。
等她从老家回来才知道,这个男的原来是跟前女友和他那些朋友去登山了。
关于这个男人脚踏两条船,还吃旧饭的行为。
他的那些兄弟没有任何人觉得他不对,因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于兰那种家境,她对这个男的所有的好,都是因为她想傍大款。
如果这个男人是个普通家境,那指定会被唾沫星子淹死,觉得他不识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