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从,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即可由郎官中选用。军功地主到武帝时已经没落。郎官多出自“任子”或“赀选”,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因此,汉武帝即位后,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在除沿用上述制度外,颁行了一套新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汉文帝时已有“贤良”、“孝廉”之选,但未形成正式制度。武帝时,开始明文规定下来,凡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不久又规定依人口的数量,按比例选举,取消了资产的限制。这样使察举制逐步完善。 [217]
征召,征召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人,由武帝召见,确有才能,授予官职。与此同时相配合的还有“公车上书”之制,天下吏民上书言事,如有可取者,即以其所长,授以官职。
博士弟子考试成绩优异者,也可入仕。前124年,汉武帝采纳公孙弘建议,置五经博士弟子,每年考试,凡能通一经以上者,可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得甲等者并为郎官。武帝通过这些措施,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人,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统治机构。
汉律九章
参见:九章律
刘邦在入关之初的时候就约法三章, [70]但只是临时措施。西汉建立后,刘邦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除了法律之一,皇帝的命令也起法律的作用,必须无条件执行。 [202]
刺史制度
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吏的控制,于前106年,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称为“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刺史每年秋天巡行郡国,以“六条问事”。第一条是监察“强宗豪右”,其他五条是监察郡守、尉和王国相。凡地方官吏不奉诏书、苛虐百姓、察举不公,子弟不法。或与豪强有勾结行为的,刺史闻察后,直接上奏皇帝,进行制裁。这对抑制地方豪强势力、加强中央对地方官吏的控制有明品的作用。 [203]
军事
播报
编辑
中央
为了巩固统治,西汉建立了比秦朝更为完备的武装力量。西汉前期是实行征兵制,以正卒两支来守卫京师。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归卫尉率领;另一支为北军,保卫京师,归中尉率领。两支各有两万人。武帝时,各减至一万人。正卒一年一轮换,不利于保卫京师。汉武帝时期强化了军队,着手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增设楼船(水军)等军种。军队的加强,使中央集权有了更坚强的支柱。同时也加强了对外和对内镇压的力量。 [203]
期门军和羽林骑
侍从军有三支,就是期门、羽林和孤儿。期门军是汉武帝于前138年建立的,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能骑射者组成,共约有一千人,归光禄勋掌管。因常为侍从汉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羽林骑是于太初元年(前104年)选六郡良家子组成,约七百人,亦属光禄勋。羽林骑原叫做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而得名。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之意。羽林孤儿是由战死者的子弟组成的,因养在羽林官署,教习战射,而有此称号。 [203] [217]
八校尉
禁卫军是于元鼎六年(前111年)建立的,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由八个校尉率领,因称“八校尉”。八校尉为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的士卒都由招募而来,是职业兵,这是中国古代有募兵制的开始。这支军队后来发展为西汉的军事主力。 [217]
地方
在地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