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外长城之光禄塞和居延塞 [63-64],将西汉北疆推进到戈壁沙漠一带,自此奠定了汉地的基本格局;到了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又在乌垒城(今轮台县)置西域都护府,正式在西域设官、驻军、推行政令,开始对西域的控制。 [65]
西汉极盛疆域东并朝鲜、南据交趾、西逾葱岭、北抵大漠,国土东西宽9302里,南北长里。是当时世界上领土辽阔而强盛的国家。 [194]
行政区划
一级政区:郡国
西汉地图13张
汉初年设13郡7国,到汉平帝时,全国有103郡,1314县,32个道,241个侯国。 [66] [194]长官最初称郡守,景帝时改称太守。
二级政区:县(侯国、邑、道)
邑是皇太后、公主所封的食邑;道是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政区。2年,共有县、侯国、邑、道等县级政区1587个。万户以上的县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称县长。
行部(又称刺史部):自元封五年(前106年)始在郡之上又设了13行部,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行部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政治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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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思想
刘邦和开国功臣出身低微,从而在汉初形成布衣将相的局面。春秋战国以前世袭贵族主宰政治的时代基本结束。汉朝统治者吸取秦朝短命而亡的历史教训,变秦朝的急切苛刻为汉初的宽筒疏缓,奉行黄老思想,实施“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成就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文景之治”。 [21]
三公九卿
参见:三公九卿
汉承秦制,“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到了汉惠帝、吕后时期分为左右丞相,汉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67]其职权大抵如陈平所言:“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68]宰相的具体权力分为五个方面:选官权、督察百官并有一定的执法权、上计考课权、总领朝议与奏事权、封驳与谏诤权。 [69]
除了丞相制度外,太尉、御史大夫,分别掌管军事、政务和监察,与丞相统称为“三公”。“三公”之下,设有掌管国家军政和宫廷事务的“九卿”。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的郡县制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封国官职仿照中央。 [201]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里。这样就恢复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统治机构。
汉武帝时期,出于加强皇权、弱化相权的目的,设立内朝逐步对相权进行削弱,并通过频繁更换宰相以及以细事诛杀宰相来加强皇权、树立自身对中央政权的控制。内朝的设立在完成上述目的之后,在汉武帝统治期间对外战争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内朝作为一项制度其自身的就不是完善与成熟的。内朝具有根源于皇权的巨大的依附性,脱离皇帝领导,内朝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权力机构存在。同时,宰相不得过问内朝事务,也使得内朝成为政权内部一个相对于外朝的独立单位。总之,从中央集权的角度来看,内朝的设立增强了皇帝对朝政的控制权,使得专制制度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使得以宰相为首的外朝逐渐退化成为一个大政方针政策的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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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官制度
参见:察举制、征召
汉初,官吏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