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出行,由于需要跟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求所以从春节前,说到春节后,又从春天说到了夏天,才获得父母的准许。
当年二姐还没结婚,在家当姑娘的时候,曾学过裁缝。后来种种原因吧,二姐学的那个手艺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当她知道我要去北京打工的时候,也是一番好意吧,特意赶来跟父母亲说我都这么大了,要去北京打工了,应该给我做一件像样的新衣服。于是征得母亲的同意,二姐进城买了块布料回来,自己裁剪,给我做了一件当时比较时尚的西服,恰巧也借此机会展示了二姐的手艺。其实当时对于瘦俏的我来说,那件衣服做的并不合身,但毕竟是件新衣服,我也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父亲又特意让我进城,花了十几块钱买了一双新鞋,记得是一双白色系带运动鞋,为了让我更好的掌握时间,还特意让哥哥把手表给了我。
听四姐说,当年她们姐妹几个出门的时候,每人准备的钱,买了车票后,就所剩无几了,也没有准备吃饭的钱,坐在火车上又渴又饿的时候,便捡人家泡过面的碗,上水管接水直喝到饱。四姐还说,她们如果每个人准备三十块钱,买完票就能有路上吃饭的钱。记起了四姐的话,于是便跟父亲要了三十块钱,在那个炎热夏日的清晨,我拿着一个上面写了上海两个字儿的黑皮挎包,包里面除了装着二姐给我做的那件西服,还有就是洗脸的毛巾及少量日常用品,基本上再没有其他什么东西了。表姐也拿了一个提包,装了几件简单的换洗衣服,便和我一起轻装出发了。
只因流年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