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撑在一起,就是你的重要性。
人们都不喜欢小事。
但小事也好,也是需要人去做的。
有一个能做好小事的人,其实就已经是一个团体离不开的人了。
倒是三个懒婆娘,对做饭没兴趣,只对刘醒非的离开在意。
其中。
安娜是想过去的。
但她的脚动了一下,始终没穿回到鞋子里。
她的鞋中仍然有一些潮气。
现在阳光正好,正要利用这机会好好晒一下。如果这时穿上鞋子跑出去,下山上她会体会到被脚汗浸湿透了的鞋有多难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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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
苏维娅也是如此。
两人都知道。
刘醒非是有事离开的。
却都不想动。
即便是夏元仪,也是看了两眼,就继续低下了头去。
因为。
她知道。
自己还太弱。
而不得不说的是,现在正是她实力突飞猛进的时候,所以她在抓紧一切时间,提升自己的实力。
刘醒非踩在一地的烂叶子上。
诡异的是,这些一碰就会碎掉的叶子始终好好的,自然也不可能出什么声音。
“你是要找你的人吗?不好意思,可能惊到了你,我主要是借她帮我带个路,如果可以,你现在就可以把她带走。”
这个过来的人,当然是巴恩斯。
喀巴山之王。
是这里一切诡异神秘的主人。
至少是名义上的。
它也许不能指挥得了这山上的诸多神秘。
但不管怎么说,大家还是比较给他面子的。
因为懂的都懂。
这一位,是还年轻,并且十分能打的一个血裔。
他的活跃期至少还有个几百年。
倘若不出意外。
这几百年里,都是他说话。
这还不给面子等什么呢。
巴恩斯看向了这个人。
它立刻感知到了,这人的实力。
此前,巴恩斯对自己十分自负。
所以他毫不犹豫对艾恩出手。
打你就打你,杀你就杀你,抢你就抢你,你这么弱,动了你又怎么了。你有本事,打回来啊,只是会逃跑而已。
但现在,他感觉了庆幸。
艾恩。
那个家伙果然该死。
巴恩斯虽觉得自己强,但他毕竟不是傻子,不是迫不得已,他不会对自己没把握,也就是说,实力至少和他差不多的人下手。
太危险了。
活着不好吗?
只要你想活,就不要做作死的事。
无故树立一个实力和自己差不多的敌人,就是作死。
艾恩想要自己和这样一个强者,甚至可能在它之上的强者战斗,这简直是其心可诛。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想要碰到这样的事。
所以巴恩斯一直保持理智。
他敢于出现,就是知道,面前这个人和自己也是差不多的,不惹事,也不怕事。
“我原本是要带走上那个人,因为这个人毕竟算是我的人,如果在我没有保护下,无缘无故的死了,我也会感觉到愧疚呢。所以,我来了,但看来,我好像可以不用来。”
刘醒非还以为要打一下。
哪知这个血裔这么干脆,这就要走,也是懵了。
“不是,你人不要了?”
“其实。”
巴恩斯停下了脚步,它决定还是说实话好。
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