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她不是能收不能放的血奴,她是血裔,一开始就是。
她的能力是什么?
是影子梦游。
通过自己的影子去梦游。
正是凭借于此,她虽在栅栏里,地窑下,仍然知道了很多情报,特别是这座喀巴山了,很多的秘密都让她知道了。
不然,她凭什么给刘醒非带路!
连喀巴山之王也不敢说这个话。
喀巴山之王。
巴恩斯。
也是才占据了这个位子,虽然镇压整个大山,仍然是山中之王,但新上任的,它能对这喀巴山有什么了解?
更何况它又不多事。
只是当一个名义之主而已。
毕竟你真要管,这山上大大小小的诡异,那也不是好对付的。
不过。
巴恩斯大约没想到。
区区一个伊丽莎白竟然有特殊的能力。
对喀巴山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她知道。
在这山上。
有一个隐秘的小谷。
在这个小山谷里,住着一群地妖精。
地妖精是什么呢?
是一群山中的生物。
它们大多是一种老妇模样。
一是它们的确年龄大了。
二是它们只有年龄大了才有实力,才敢出来做事。
不过,它们也不做什么事。
它们只是喜欢在山上的一些路口,设计一些幻术。
当有人走到这里。
它们会把自己变成美丽少女的模样。
每一个,都美得粉白水嫩,十分活泼的天真少女模样。
只要是男人,无一不会对这些地妖精所迷。
地妖精会十分热情好客的请人吃饭。
不管吃的是什么。
至少在你看来那一定是很好的美食。
你吃的多了,喝的多了,就会意志沉迷。
渐渐的,就会忘记初心,什么都不管不顾了,一直和这些地妖精在一起,过起了宝贝快乐的日子。
如果一直没醒,突然噶了,那也许不失为一场美好的人生。
毕竟你一直觉得很好,那就当一切很好吧。
但是。
我要说但是。
如果,哪一天,你和地妖精生活不好了,彼此双方生厌了。
你又作死的想要离开。
相信那绝不是什么好事。
到时地妖精就会解除幻术和你算账了。
而到了那个时候,你就会后悔,然后想走。
走?
走是不可能走的。
所以最后,你会请一次客,结束这一切。
请什么客?
不是,这需要说明白吗?
你在地妖精这里吃吃喝喝的,虽然吃的大多是虫子蛇蜈蚣蛆或蟑螂老鼠什么的,甚至是碎木头和菌子,但怎么说也是吃了那么多啊。
你不该回请吗?
知道你什么都没有。
那就要你有的好了。
身为地妖精,把已经没了感情的男人给吃掉,不过分吧?
这就是终局。
只有极少数情况。
你发现了不对。
你没吃地妖精的食物,酒水,你保持了记忆,理智,才有可能离开地妖精的幻境。
不过,由此就可以知道了。
这些地妖精或许有一些能耐。
但是不大。
要真有本事,直接上得了。
需要对男人用这么多一二三的手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