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李俞第二次光着身子出现在八号房里了。
好在这一次他有了准备。
蹲在地上等待脑袋里的晕眩感逐渐缓解后李俞站起身,打开了角落里的那只备用背包。
里面有从内衣到袜子一整套备用衣物,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带电话卡的备用手机,口罩,和一些零钱。
李俞穿好衣服,拿起手机跟零钱,推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很是安静。
大概是受企业文化的影响,明明才下班几分钟这会儿公司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就连那个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的行政小姑娘都打卡回家了。
李俞还在前台看到了一张她落下的韩式炸鸡的优惠券,和半包没吃完的西梅干。
不过李俞之后在走廊转了一圈,却没看到哪间屋子是在装修的,也不知道徐梦园到底把他的那间办公室给安排到哪里去了。
他的目光最后又落到墙上那台电子钟上。
那串倒计时依旧在跳动,从它变化的频率来看,应该是秒。
于是李俞掏出手机,将那串足足有八位数的数字输入进去,转化为天数,得出的时间大概在1106天,刚好三年多一点。
李俞在手机自带的日历上将那一天给标记了出来,大致看了眼,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他又在网络上检索了一下这个日期,跳转出的结果也只有与之对应的老黄历。
上面写着宜婚丧嫁娶、入宅搬迁。
李俞收起手机,走出写字楼。
在回家的地铁上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现在到底还算不算……一个人。
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装备不谈,他现在已经开了两条,或者说三条神格序列,拥有能听懂任意语言、死而复生,还有在水上行走的能力。
而这些能力也对他产生了影响,比如刚刚,他之所以会选择只身引走追兵,给汤姆等人增加活命的机会,仗着的就是自己刚获得的水上行走的能力,还有会按时返回本宇宙的特性,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不死之身。
但这些能力无疑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类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确开始变得越来越像神了,尤其是像某位在《新约》中非常出名的老哥。
李俞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至少就目前来说,这的确在工作中给了他不少帮助。
为了抚平刚刚被人塞进麻袋中的不爽,顺便弥补下逃跑这一路浪费的体力,李俞决定晚上不做饭了,在小区旁边找了个小馆子,一边吹着空调一边涮着羊肉。
透过火锅店的玻璃还有氤氲的烟气,李俞又看到了之前那个头发乱糟糟,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机的女初中生。
她低头走进街对面的一家便利店里,买了一罐可乐,然而趁着老板扫描商品码的时候,她又迅速的从收银台前的架子上抓起了什么,快速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之后若无其事的掏出手机付钱,拿起自己那罐可乐,走出店门,消失在了街角。
李俞目睹了这一幕,把面前剩下的那盘同蒿涮完,也心满意足的结账,走出火锅店。
这时候差不多到晚上八点了,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这座城市,不过车灯和路灯还是将街上照的宛若白昼。
但拐进小路后人就少了很多。
李俞向租住的小区慢慢走去,期间他又经过了那家名叫欧尚的小网吧,里面依旧吵闹,有人将键盘敲的啪嗒啪嗒作响,还有人边打游戏边骂队友。
李俞在里面看到了另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个叫王嘉琦的高中生。
不过他并没有上网,只是站在别人身后看那人玩吃鸡,但整个人有些心不在焉的,目光不时飘向桌子另一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