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吐了出来,结茧以后蚕就死掉了,留下的蚕丝又细又韧,无需染色还不附着灰尘。高丽在清朝时期是向清朝纳贡的,进贡的金子就是泛红的,通常被清廷用来制作自用器物。与以上两种事物相比,孔雀羽毛最难得,因为只有公孔雀的尾羽才能被剪裁下来拧成丝线,一只孔雀尾羽至多拧出三寸长短的丝线,这件袈裟使用了这么多的孔雀羽毛,恐怕得有上千只公孔雀被薅成秃尾巴鸡,孔雀羽毛内含少量油脂,所以这件袈裟不沾水。
“这件袈裟没用花钱,是商会同仁送给大哥的。”孙奉先出言笑道。
“嗯,代我谢谢他。”左登峰闻言点了点头,在此之前孙奉先并没有给铁鞋准备东西,三天前才接到他的通知,仓促之间只能向其他同行求助,为铁鞋准备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从别人那里弄来的。
“阿弥陀佛,这件袈裟是给老衲的吗?”铁鞋插嘴问道。
“是的,穿上它你就是皇上他爹了。”左登峰出言笑道。这件袈裟是康熙送给他爹顺治的,价值无法估量。
“阿弥陀佛,老衲愧受,多谢施主。”铁鞋闻言急忙冲孙奉先道谢。他非常喜欢这件袈裟,不过他喜欢的不是袈裟的价值,而是袈裟的含义,佛教有位孔雀明王,这位法王擅解人之罪业,所以佛门僧人都知道用了孔雀羽毛的袈裟可以消除罪业,为袈裟极致。
“大师,这些都是左真人命我为你准备的。”孙奉先急忙站到了一旁。
铁鞋闻言转头看了左登峰一眼,并没有冲他道谢,僧人也是人,也有朋友,他现在已经把左登峰当成朋友了,朋友之间自然不用客气。
“这双僧鞋与袈裟是一起的。”孙峰先又打开了另外一只木盒,取出了一双僧鞋,这双僧鞋与普通露脚背的僧鞋不同,它的鞋帮比较高,鞋底与鞋帮连接处有一寸左右的硬边,硬边的作用是为了合脚,如果脚比鞋大,穿上鞋之后鞋帮上的硬边就能成为鞋底的一部分,这一设计极度人性化,显示出了康熙对父亲的孝心。其实没有硬边铁鞋也能穿,因为清朝皇帝都是满族人,还往往带有蒙族血统,身材都比较高大,身高跟脚基本上是成比例的。
“阿弥陀佛。”铁鞋欢喜的接过那双僧鞋,五大皆空那是佛的境界,僧人是到不了的。
“这只金钵用十只西汉马蹄金打造,重五斤二两,时间仓促,委屈大师了。”孙奉先面带愧色。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老和尚倒也不客气,直接道谢。
“我上次给你那个呢?”左登峰出言笑问。在金鸡所在金塔中铁鞋曾经拿走过一个金钵。
铁鞋闻言愕然望天,努力着回忆着那件金钵的下落。
“这支九环锡杖是唐代的东西,主人已经无法考究了,铜环缺失了三个,我命手下的工匠连夜补上了三个软玉玉环,金镶玉,摇之不碎。”孙奉先打开了最大的那个长条木箱。
“大师,你要这个好像没什么用。”左登峰拿过那支锡杖摇晃了几下,佛门的锡杖有五个作用,一是宣讲佛法的时候做为法器,铁鞋是疯子,肯定没人请他讲法。第二个作用是游方的时候护身,铁鞋一身灵气修为,谁敢难为他。锡杖的第三个作用是在野外行走的时候打草惊蛇,铁鞋在地面上的时间没有在天上的时间多。第是岁数大了当拐杖,铁鞋修为高深,到死都用不着拐杖。第五个作用是化缘的时候摇晃着锡杖,让铜环发出声响,提醒主人家出来施舍,铁鞋自从跟了他根本就用不着要饭了,退一步说即便日后要饭,端着个明晃晃的金饭碗,人家不抢他饭碗才怪。
铁鞋此时还在回忆先前那个金钵的去处,压根儿没听到左登峰的话。
“大哥,这是好东西。”孙奉先卖关子似的指着一个石匣,放置佛门器物的北侧只有这一个匣子是石头的。
“什么?”左登峰出言问道。
“水晶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