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既然是那苏姓女子过分恶劣可恨,咄咄逼人,不得理却也不饶人,那么苍参一介出身刀光剑影的侠士,必然也不可能是那种胆小怕事的无能家伙,两两争锋相对,一番注定会流血满地的倾力厮杀,就要无可避免了。
届时如若苍参较量不利,在白衣女「剑仙」的攻势下节节退败,颓态尽显,大有殒命谷内的风险,那魏颉作为苍兄的朋友,自然没有作壁上观的可能,肯定会及时出手,与之联手对战,双强协作,不遗余力的围杀那一袭雪色白衣!
青衫红绸,联袂围攻白衣,照狼山两狼嚼羊口那座峡谷的这一「名字」,恐怕便要名如其实,变得无比贴切了。
苍参脸颊微红,猛地抱起一个酒坛,往嘴巴里灌了口清酒,然后放回桌上,轻声「呵呵」一下,眯着眼睛看向身边的那名红绸年轻人。
青衫客伸手搭在魏颉的左肩上,小力捏了几下年轻人肩膀处结结实实的腱子肉,笑道:「老魏啊老魏,虽说你也姓魏,且姿容外貌英气十足,一看便知绝非甚么庸俗凡流,但起初啊,我当真是万万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是那大名鼎鼎的狼煞魏魁的儿子!」
苍参轻叹一声,继续道:「亏我当初还那么夸张的告诉你我爹是苍山大侠,还自称什么天狼十杰之首,天狼府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唉,早知道你爹身份如此不同凡响,我也就不多这个嘴了,丢人呐!」
魏颉亦微抿酒水,咧嘴而笑:「你当我是你啊,「我爹是魏魁」的这个红利,我已经吃得够多了,再多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实在无趣得紧。我不希望他人因我父亲的身份而对我改变看法,所以一向不会在和某人初次认识的时候,画蛇添足,在自己名字的前头加一个「狼煞魏魁之子」这样的前缀词,那样未免显得我太过窝囊,本身自己没什么本事,废材一个,就趁了个名声煊赫的厉害亲爹,虎父生出个没用的犬子,那才叫丢人呢。」
魏姓年轻人也懒得再动筷子,用手捏了片熟牛肉送进嘴巴里,「而且我可是大禹王朝处处遭受官府通缉追杀的死罪重犯,连天子嬴勾都想要我的脑袋,像我这种不足与人道也的逃犯身份,再到处瞎报身世,岂不是给我爹爹丢大人了?所以啊,还是尽可能低调一些吧,一来是行走江湖,低调点准没错,能有效减免不少的冲突,二来就是能少给我爹丢点脸面,等我魏颉以后真闯出一番事业成就了,再四处和陌生人自报家门也不迟,等到那时候,想来我爹在天上听着了也能欢喜,觉得他儿子总算出息了。」
苍参相当认可的点头称是,嘿嘿一笑,「有理有理,老魏,你这性子我是真喜欢,这做人呐,就该稍微谦逊一些,我这人,其实也是有点傲慢自负的,我爹也因这件事骂过我好几次了……可惜骂再多也没大的用场,我那种傲慢性格,多半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如今想改都已改不掉了。」
魏颉出言调侃:「你啊,只要不逢人就自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绰号,这样就已足够谦逊的了。」
苍参撇了撇嘴,道:「绰号这种东西还是要有的,比方我最是敬佩的那位桃花剑门门主风流,人送外号「照雪剑仙」,听起来多潇洒个傥,还有那位喜穿青衫的青龙上官白檀,江湖绰号「剑侠」,啧啧,这两个字的名头张口一报出去,真是要多霸气有多霸气,还没开打呢,敌人便已胆寒三分。」
魏颉不甚认可此言,摇了摇头,「那是因为青衫剑侠的名声早就远扬四海,天下人尽皆知,这才会让人一听其名,便心生寒意,如果上官前辈是个修为不高、本事不大的庸常之人,也没那些说书先生口中的传奇故事作为加持,你瞧瞧自己听了「剑侠」这两个字以后,还害不害怕,觉得还霸不霸气。」
苍参「哈哈」笑了笑,点头肯定道:「这倒也是,狂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些资本来打底的,唯有实力足够强悍,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