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女人就从床上坐起。
坐在椅子里的周宁道:“你一晚上都没睡好,是担心遇到变态,将你杀死在这汽车旅馆里?”
女人道:“你确实是个变态,在椅子里一坐一晚上。”
“那你有没有发现,我的眼睛还冒着绿光。”
“法克尤!”
周宁“呵”了一声:“我是真没兴趣跟你滚床单。不过你无处可去的话,可以暂时跟着我。但我规矩比较大,你得忍,忍不了随时可以走,但只要答应了,你得做到,不然也得滚。”
女人翻了个白眼,又重重倒在床上。
周宁也没搭理她,洗漱,然后弄了点早餐自己吃了,快九点的时候,他拎包离开,打招呼:“房间使用时间到中午。”
然后就离开了。
一个多小时后,一辆货车在周宁附近减速缓停,拎着个小小行李箱的女人,从车上跳下来,对周宁道:“我跟你走。”
周宁看了眼女人叫上的红色高跟鞋,很艳亮,但跟这个季节一点都不搭。
“怎么,看不起我?我能走的。”
周宁没有看不起女人,但女人也确实很遭罪的走了很长一段路,因为一直拦不到车。
后来还是有对老夫妻,以为他俩是两口子,让他们搭了车。
在一个大镇下了车,周宁带着女人购物,看病,洗浴。
在这一整个过程中,他就像个妈妈桑,不需要女人的意见,他买什么,女人就穿什么,他说什么,那么就是什么。
女人身上的病不少,皮肤病,器官病,杏病,还包括脚上最新的冻伤。处理之后,的确舒服不少,但最根本的瘾症解决不了,一切都只是徒劳。
女人也算是是认清形势了,周宁就是个大男子主义过剩、并有一定洁癖的怪胎,她只需要用另类的伺候大爷的方式,与之相处就好。
但是傍晚的时候,瘾症犯了,女人发现自己很快就忍不住了,就在她认为,这场挺划算的交易,马上要告吹时,周宁给了她一颗药丸。
她没有太犹豫,就吃了。
不久之后,疼痛取代了瘾症。
真的很痛,就像刚做了手术,没有打麻药的那种痛。
但对于女人来说,这个跟瘾症比,还是差了不少意思的,属于能忍住的。
这天,她跟周宁在大镇没走,好好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出发,她就显得正常了很多。
当然,明眼人还是能从皮肤等细节看出她的不堪过往,但至少从表面看,她变得跟周宁比较登对。
这次,他们比较容易的就搭到了车,并在这天晚些时候,在一个大城市的近郊落脚。
接下来的数天时间里,差不多都是这么个模式。行路,落脚,常人生活。
当然,女人知道周宁的确是个变态。
明明不缺钱,就是不买车,就是要搭车,搭不到就走路,简直就是脑阔有包。
当然,女人发现的,不光是人变态,还有其他。
比如生活习惯很好,人其实很不错,知道体谅别人,等等。
虽然嘴上没说,但她心里清楚,周宁差不多是她遇到最接近正常人的好人了。甚至比很多看起来很好的人都更好。
另外就是,周宁显得很神秘,不光是因为能帮她拜托瘾症的药丸,还因为许多小的细节。
比如,周宁始终就穿那一身衣服,内衣也几乎不换,但从来不脏,也没有任何异味。她甚至为此特意借发骚闻过周宁的裤衩。
又比如,周宁有着远超常人的感知能力,周宁自己已经习惯,但女人就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天,早晨洗漱时,女人高兴的发现,她脸上蜕了层皮。虽然皮肤整体色泽仍旧显得暗澹,痘疤也隐约还有痕迹,但看着已经非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