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的NBA总决赛总共进行了六场。
尼克斯4胜2负战胜湖人。
如果说,东部决赛的激烈程度,被明面上的4比1所掩盖,那么和湖人的总决赛,就被4比2的大比分所迷惑。
它成功地让人们以为这是一轮有悬念的系列赛。
实际上并不是。
六场比赛,尼克斯每场比赛都建立起了至少15分的领先,只是有其中两场比赛因为过于放松被悲剧师率队赶上。
尤其是Game5,三节结束,湖人落后18分,第四节,悲剧师和尼克斯旧将霍纳塞克携手下起三分雨,实现震撼逆转。
但这样的胜利,不足以让湖人赢下总决赛。
只要尼克斯绷紧神经,就不会输……
路易表情严肃,尼克斯也发挥出了他们的全部力量。
整场比赛,尼克斯都占据着优势,他们整体的单防和协防能力太强,导致湖人内线核心大卫·罗宾逊在遭遇强劲防守者时(尤因/罗德曼)低位打不动,遭遇夹击处理球失误多的问题,同时球队存在严重拖空间的球员,增加了球队的进攻难度,擅于乱战和便秘环境下打硬仗的悲剧师,以及利用掩护后可以出手高难度跳投的霍纳塞克成为了球队两个相对靠谱的得分点,但前者乱中取胜的打法以及湖人队不适合打挡拆的环境注定了难以持续。
尤其是霍纳塞克,路易和尼克斯的球员太熟悉他了。
他在尼克斯养成的无球打法只在Game5灵光一闪,其他时候都被防得死死的,高难度跳投也缺少稳定性。
整轮系列赛,湖人始终没找到除了让悲剧师拉开单打外更稳定的得分方式。
第六场,路易安排罗德曼去防守罗宾逊。
正好解放了尤因,尼克斯突然不再施行放空海军上将的防守策略,转而采取全线压迫湖人进攻的防守。
这是最高难度的防守。
在口袋阵、湖人缺乏优质射手、以及尼克斯的三个防阵成员和一批运动能力超强的侧翼的全力防守下,洛杉矶人的冠军梦被踩碎了。
路易和教练组研究了大卫·罗宾逊两個赛季,他们一致认定此人是湖人的生机制造者。
因为罗宾逊是全联盟运动天分最强的中锋,他有不错的技术和无私的比赛习惯,虽然没有桑普森那么好的基本功,但只要能横下心来打磨技术细节,是完全有机会更进一步的。
但,两年观察下来,路易发现罗宾逊有出道即巅峰,然后不进步的意思。
新秀赛季,罗宾逊场均24分11篮板3助攻3.7盖帽,今年,得分上涨到26分,篮板上涨到12个,其余不变。
路易不认可这种数据上的进步。
他的技术开发得如何了呢?答案可能会让湖人球迷失望,那就是0。
因为他和悲剧师当队友。
悲剧师没有像他的接班人那样具有废明星队友的属性,但他有让队友不思进取的属性。
和悲剧师打球太舒服了。
你不需要会太多,能快攻,就使劲跑等着接球;能吃饼,就多顺下,多偷后门,球管到;能投篮,悲剧师更开心了,把空间拉开,以他的受包夹率,空位机会大把ShowTime在他的运转下,成为了所有人的游乐园。
罗宾逊不需要开发多少技巧,他只要把身体练得更加强壮。
湖人不需要他攻坚,不需要他扮演第二个贾巴尔,他应该像桑普森那样在常规阶段做好防守,需要接管的时候再接管。但湖人不明白,湖人的教练组也不明白,一个从没有学会接管,也没有杀手之心的球员,怎么可能指望他在生死关头接管呢?
罗德曼防罗宾逊,从体型来说就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