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土地新政(1 / 2)

大明人口虽多,分流出上千万也是世界第一。但从本土向海外移民,到底还有着很多的制约条件。

远海航行,总要不晕船吧,那就限制在了沿海地区;陆地上也是一样,从西北到西南,比如将要占领的缅地,水土不服就令人望而生畏。

依照当时的医疗水平,这些问题都不是很容易解决,只能从就近或相似环境的地区移民。

比如湄公省,接收的便多是南方沿海,以及云贵广西等省的人口。而将要占领的缅地,则计划给云南的土司分流,名为开枝散叶,实则分薄其力量。

所以,南下北上的扩张,是分别对应不同地区的百姓,让他们有充足的土地,有足够的生存空间。

而对于土地兼并,皇帝的认识又深入了一步,暂时停止了土地收归国有的计划。但藩王的封地,卫所的屯地,现在已经全部收回。

土地集中,有利也有弊,从长远来看,是利大于弊,便于集约化管理,便于机械耕种。规模化农场的效益,肯定比单家独户要高很多。

而从古至今所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总是有始无终,成为了理想化,或是蛊惑人心的口号。

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皇帝知道,就算是朝廷收回全部土地,按照农民的数量平均分派,不出十年,秩序照样混乱。

就一个最常见的原因吧,农民因病因灾无法生活,能出卖的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或者是房屋,或者是耕地。

也有原来贫苦的农民,因为种地,或者其他方式致富,又会去买地扩大生产,变成小地主。

当然,土地全部收归国有,农民只有耕种权,没有买卖权,能够解决很大的问题,这也是皇帝原来的思路。

可从目前看来,皇帝觉得土地全部国有化,也未必就是最合理的政策。况且,要实现这个目标,强行抢夺是下策,用钱收买则耗费过多。

国有化、私有化同时存在,或许更能促进土地的开发,特别是新开拓的疆域,比如肥沃广袤的北大荒。

京城,中华商会总部。

督察官杨润民居中而坐,在京的商会成员齐聚,会议还未开始,众人在窃窃私语。

“嘿嘿,二十倍罚金,你说这是何苦?”

“少交了两三百,被罚了四五千,这账算得!啧,啧。”

“年轻人就是眼皮子浅哪,隆兴的老掌柜怕是又要重新接手了。”

“隆兴商号在大同边市的份额,是给了四海,这后面应该有缘由。”商人甲晃了晃手中的文件通报,撇了撇嘴。

此时,杨润民干咳了一声,扫视人人,待会场安静下来,才沉声说道“有关隆兴商号偷税漏税的处理,已经做出,也都分发给了诸位。希望各位引以为诫,勿贪小失大。”

商会的成立,都有规章制度,都要经过朝廷相关部门的批准。自察自纠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有督察官坐镇监督,也是必须的设置。

而督察官不仅监督商会成员的守法情况,还负责解决与地方官府的纠纷,或者说对地方官府的刁难敲诈勒索,为商贾主持公道。

正因为如此,商会成员享受到了极大的便利,即便商税提高,少了乱七八糟的打点,赚得依然比原来多,还少了很多的麻烦。

享受到了朝廷的照顾,又有人为他们保驾护航,再行偷税漏税的不法勾当,说是忘恩负义,一点都不过分。

隆兴商号之事,便是商会成员举报查处的。一方面是有竞争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大家担心失去朝廷的照顾,享受不到给予的特殊待遇。

在众人猜想中,估计是四海商会举报的。要不,边市的份额怎么就给了他。很明显,有奖励的意思。

而隆兴商号痛快地交了罚金,只是为了保住商会会员的资格。

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