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袍,闾阎与联无分毫!一杯美酒千人血,数碗肥羹万姓膏!人泪落时天泪落,笑声高处哭声高!牛羊付与豺狼牧,负尽皇恩为尔曹!”(注1)
他睥睨四方,在塔壁上挥墨,诗成扔笔,仰天大笑。
一众进士目瞪口呆,此言狂极,真前无古人。
后来,圣人听闻,称奇也,特意召他进宫,御前殿试,他撰文一篇,上大喜,亲自把他从探花,抬为状元。
原本的状元沈锡鸣鼓喊冤。但旋即,三省会试亲自试他文章时,发现狗屁不通,遂被查出是靠着老爹手段,科举舞弊,才拔了头筹。
起先咒骂他的进士们立马低头哈腰,登门恭贺他目光如炬,他关了大门,只泼了盆洗脚水出去,嫌那些锦靴玉履脏了他的草庐。
两年后,绯衣银弓,斩不忠不臣于百步之外,他成了东周百姓心中的天道,也成了她心中这一生的孽。
……
这时,马车一个颠簸,将沈银拉回现实,车外传来流香的清喝“小心点!怎么赶马的呢!伤着姑娘了十个脑袋都不够砍!”
“罢了。雪积起来了,路滑,不怪他们。”沈银从车里传来一句,制止了流香。
“姑娘心善。赶马的奴才是新手,以前不过是府门口的乞儿,还是姑娘可怜他们,买了他们来赶马。否则,这大冬天,还不知在哪儿挨冻呢。”车外,流香训那些马夫。
沈银淡淡一笑。心善?
她买这个乞儿,不过是见他天天在府门口行乞,有损侯府颜面,才收了他赶马。至于被所有人赞为菩萨心肠,她自觉冤枉。
她想起那个人说过,这乱世风雨如晦,太干净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是了,倒退几年,东周最后的历史里,三百年王朝已经病入膏肓。
哪怕是国之中央的京城,成群结队的乞儿们,和鞋袜都镶了珍珠的公子哥儿们,同时生活在天子脚下。
而当年的她,不过十二岁,因着舞弊的原状元沈锡,是她沈家亲戚,出了事儿后,她拜访了他的草庐。
然后她正好撞见他回来。
大雪天,他扛了一小袋米,米袋戳了个洞,一路漏下米来,饿得发慌的乞儿们跟了一路捡,生米就往嘴里塞。
回了草庐,一袋米就剩了一半。
“你故意的。”她看了眼米袋,对他道。
“是。”他答得干脆。
“大雁塔上狂放之举,你也是故意的。”她质问,“故意引起圣人注意,故意闹到金銮殿,重判名次,重审沈锡资格。”
“是。”他斜着眼瞧她。
注释
1原诗出自清·翰林院侍讲梁同书的《恭录嘉庆七年御制骂廷臣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