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
这是真正的高手啊!
爱喝酒的秦风也不是没见过。
巴图、车鹏、之前黑省那仨老头。
哪个不是酒蒙子?
可像黄肃这种连喝酒时间被耽误一秒都要心疼的货,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黄肃越喜欢喝酒,秦风就越高兴。
不怕黄肃不爱喝,就怕黄肃不够爱喝!
这种人一般只要被喝服了,那事情也就好办了。
喝酒好办事,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玩的。
“哗啦啦”转眼六杯酒便已斟满。
络腮胡眼疾手快,立刻起身分酒。
从这一点,秦风也就知道黄肃喜欢留络腮胡在身边的原因了。
或许能喝酒是一方面,但有眼力见也绝对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
一个活络的人和一根木头,很少会有人喜欢留一根木头在身边的。
毕竟留人在身边基本上都是为了自己能轻松,不会是因为喜欢累赘。
黄肃端起酒杯,先是闻了闻酒香,接着便开怀大笑了起来。
“哈哈,今天平老头和公良老鬼你们两个能来看我,我是很高兴啊,另外秦小子还给我带了这么香的酒,我可是太开心了,来,这一杯给你们接风洗尘,干了!”
“干!”
六人共同举杯。
入口柔和的同时,清香纯正的酒香味瞬间犹如爆炸了似的,肆意的侵占着口腔的任意角落。
美酒入喉,瞬间有股辛辣滋味,但不消一秒,口腔中便彻底被高粱酒的粮食酒香所充斥。
一杯酒下肚,两道惊咦之声便立刻响了起来。
毫无疑问,这两道声音自然是黄肃和络腮胡两人传出来的。
只见两人皆是神色一变,然后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眼中同样都是惊喜之色。
“师父,这酒……”
“酒香闻着淡雅清香,可入口之后却无比香醇,好酒!的确是好酒啊!”
黄肃和络腮胡这俩人倒也不愧是爱喝酒的人,仅仅只是一杯便已尝出了这神级高粱酒的美味之处。
接下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配着下酒菜,一杯又一杯的美酒入口。
当然,喝酒的时候也没忘记秦风四人。
公良瑾和平永寿是黄肃的老朋友了,两年没见,自然是无比的亲切。
至于秦风,当黄肃得知了秦风会酿酒的时候,态度就已经发生了变化。
他这人只佩服两种人。
一种是酒量好的人,一种是会酿酒的人。
秦风酒量好不好他不知道,但会酿酒他现在是知道了。
就冲这一点,黄肃就得跟秦风多喝几杯。
也就半个小时,一斤酒就完了。
公良瑾、平永寿、小跟班,这三人酒量一般,此时已经是微醺的状态了。
而黄肃与络腮胡两人,却是看着跟没事人一样,酒量确实不错。
“秦小子,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好的手艺,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来,咱俩走一个!”
黄肃举起酒杯说。
“既然黄老喜欢,那今天我便舍命陪君子,奉陪到底!”
秦风笑眯眯的举起酒杯。
“哈哈,秦兄弟,你可不要说大话,我师父号称茶酒仙,酒量大的很,一斤起步,两斤进入状态,三斤才是见酒量的时候,你能坚持到那会儿吗?”
络腮胡笑着说了一句,显然是不相信秦风的酒量能有多好的。
其实很多时候,看身材就能看出来酒量高低。
一般来说,身材越魁梧,身体越好,酒量就越高。
虽然不一定百分百准确,但是百分之七十的准确度还是有的。
“火车不是推得,牛皮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