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眼神中有了些雀跃之色,可也只是一闪而逝,拿着酒往嘴中灌了好大一口,说道“不想。”
听着他的话,老李眉头皱起,一巴掌拍在了少年的脑袋上,怒声问道“去不去?”
少年看着他那因为年长而浑浊的眼睛,语气带着些倔强再道“不去。”
老李怒视少年,可平时一向只敢在他面前耍滑头的少年这一次却没有丝毫畏惧地盯着他。
不知怎的,老李的眼眶就被泪水打湿了,呸了一声,骂着这该死的塞外,风沙就是大。可现在外面一片风雪寂静,哪来的风沙?
他背过少年,一把抹掉眼中的湿气,小心翼翼地在袖中拿出一张叠好的纸条,借着暗淡的灯火展开,放在少年面前。
纸条上是一首写得工整的词作,字迹纤瘦,但笔锋之间却有着兵锋所向般的杀意。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某就是一个马贼,每读到此处,也狠不得纵马扬刀,去草原上杀他个日月无光,你再看这字,你别看某是一粗人马贼,可当年在翼国公手下做事时,也曾瞧见过褚公的亲笔字迹,这字比他的还要好看哩。”
少年看着那页纸沉默不语,去年七月,一只苍鹰飞在寨子上久久不走,寨中的人聚起来围观,三爷还拿出一张大弓说是要将那憨鹰射下来烤肉吃,却被刚自住处走出的老李一脚踹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儿,一群抬头看鹰的贼人兴趣恹恹地散了去。
而后老李说要骑马打只野兔来吃,走在东面一处河滩边,冲着天上吹了几声口哨,没想到那只在寨中盘旋的苍鹰却飞在了他的肩上,他很熟悉的在鹰腿上取下一个便签,在看了之后,拿出纸笔又写了一张便签放在鹰腿上让其飞走。
他以为没人发现,却不料少年那时正在河湾洗澡,目睹了这一切。
老李回到寨子中后,却是穿上了自己一直舍不得穿曾经在翼国公手下当值时的铠甲,就在先前那个篝火处,拿起长槊像个疯子一般舞了起来,然脸上却像是嫁人前的小娘子一般哭着。
先前就说了,老李这个人毛病多,像是忽然拔刀舞枪的行为贼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仍由他去了。
可少年聪慧,依着脑海中愈来愈清晰的记忆,大抵推测出了是什么原因,回到住处点燃灯火,拿出在某次劫掠来舍不得用的笔墨纸砚,写下了一首《满江红》词作。
“某没有见过会读书认字的人会称呼自己是粗人,你不是粗人,你也不是马贼,秃爷他们也不是,你们是我大唐的英雄!”少年不知何来的怒气,冲着老李大声喊着,似乎很不愿他将自己比成贼寇。
老李像是被少年的语气震慑,小心翼翼地又将手中那首词叠好塞回袖中,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枯黄的老牙道“某就知道你聪明,什么事都瞒不过你,某自小就教你读书写字,你却一点就通,就冲着你的聪明和这词字,你若生在长安,早已是风云化龙了,更别说你这几年斩下了近半百突厥贼囚脑袋的军功。”
少年依旧不为之所动,说道“你老了,吃口肉都要嚼上半天,就是寨子中最年轻的秃爷过了年也三十五了,你们每天都是在刀口上过活,若哪天死了谁来给你们收尸?谁来给你们送终?”
老李听着他的话,长叹许久后说道“我们这些人当初被派在这阴山,早就是见不得光了,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你不一样,你注定要在我大唐发光发热。
而且你生的这么漂亮,就算你喜安定的生活,也总该找个地方寻个婆娘好好过活,不能像老三他们想婆娘了,还得装成私商去云州找那些满是风沙的婆娘凑活一夜。
很关键的是,现在我大唐最主要的敌人东突厥已经被李公平了,你今后若是有了成就,还能将我们这些老骨头接回去。小十二,某托了一些云州的关系,给你制了一份公验,去长安吧。”
老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