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仗醉使酒渔门镇(3 / 6)

“对的好!”裴大名突然一嗓子,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所有人都知道,杨傲这半阙对的确实妙。

因为洛旭升的半阙《蝶恋花》,先说来的都是英雄豪杰,又暗示英雄豪杰也是凡尘俗物,自然不能等同于他洛旭升,虽谦说自己不才,实际上早已霸气侧漏。

杨傲这半阙,先暗示了李海雕的暗中偷袭,又喻指渔门镇外被那孤鹰打败,最后霸气回应,彤弓击杀木李花,力盖天下英豪。

杨傲这半阙无论从气势上还是寓意上均高过洛旭升,这让渔门镇的人脸色有点难看。

李海雕本来想让彤弓等人当众出丑,没想到气势反被杨傲所压,也有些不快。

但李海雕还是带头鼓掌道“对的好!对的好!不分伯仲!不分伯仲!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说完李海雕又接着介绍道“这位是渔门镇的马步军统领曹安国,曹将军有百夫莫挡之勇,是我渔门镇的第一勇士!”

曹安国听后起身抱拳道“陆上作战,重在马、步、车、箭兵相互配合,切不可逞匹夫之勇,偷袭暗算更为我等所不耻!”

曹安国身高八尺,声如洪钟,既暗讽彤弓击杀木李花是匹夫之勇,又暗讽了那孤鹰是偷袭他们才取胜的。

那孤鹰冷冷的笑道“将帅吼声如天,却与战法毫不沾边,一触即溃还大言不惭,真是让人把肚皮笑翻!”

“你!”那孤鹰带着韵味的讽刺让曹安国立即暴跳。

“嗖!”一只银碗劈空飞来。

“咔!”那孤鹰头都未抬就稳稳的抓住。

众人惊愕!

那孤鹰把银碗伸向旁边的侍女,侍女倒满酒后,那孤鹰一饮而尽,抬头看着曹安国道“感谢安国将军的酒碗,就是容量太小,尚不够一嘬!”

那孤鹰称呼其安国,看似亲近,实则是暗讽他幼稚,又说酒碗容量不够,是暗讽他心胸太小,又说不够一嘬,是暗讽他根本不配和那孤鹰交手。

众人听的明白,曹安国气的青筋暴起,瑟瑟发抖的嘴唇上崩满了白色的吐沫,让人看了就十分作呕,特别是一双三角小眼儿,射出了邪恶仇恨的目光,让人看了浑身发冷。

“曹统领息怒!这些都是我渔门镇的朋友,切不可动气!”李海雕怕局势失控,虽也十分气愤,但却不得不出言止息。

曹安国闻言愤愤不平的坐下,李海雕见状又继续介绍道“那位是小女欢欢!”

这时李欢欢慢慢起身,一袭美人裙婀娜贴身,酥胸纤腰,朱唇粉黛,瓜子小脸儿,眉心点红,眼角上扬,极尽妖媚。

“见过各位英雄!”

一声娇嗲之声传来,众人心里不禁一颤,这声音极具魅惑,众人纷纷抬头,李欢欢在施礼同时睁开秀目,一瞬之间就和所有人都完成了一次对视。

李欢欢的眼神就像一支穿心箭,众人纷纷低头避视,没人能接住这样的魅眼儿。

李欢欢看似娇弱无力的一个施礼,短短的一句话,所散发出的强大气场令所有人都有些心慌。

因为李欢欢的美不同于苗雨烟和苗雨蝶,苗家姐妹更接近于自然纯朴,让人看了心生喜欢却无杀伤力。

而李欢欢魔鬼的身材,妖艳的相貌,娇嗲的声音,柔软的动作,凌厉的眼神,组合起来让所有男人都觉得她想要和自己发生点儿什么,却又不免心虚,这个时候李欢欢若主动进攻,无人能够抵挡。

渔门镇中凡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李欢欢的床上俘虏,这宴会上的人早都拜倒在了李欢欢的石榴裙下,也包括李海雕这个“干爹”。

李欢欢夜夜做新娘,夜夜换新郎,只要李欢欢出马,没有摆不平的生意。

李海雕也把李欢欢当作摇钱树、敲门砖,屡试不爽,进而攒下了这偌大的家业。

李海雕见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