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老夫逍遥子(1 / 4)

熊二先生

当嬴政的圣旨传遍整个大秦之后,国人们便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的时候甚至为了表达对对方的尊敬,国人们会举起双手,对着自己眼前的这货饱以老拳。

短短三天,便有大量的百姓获得了拘留一天,抄写秦律三遍,社区服务半月的惩罚。

九天之上的大竞技场中的擂台,更是爆火。原本就很火,这一次更是热度突增十倍不止,嬴子启光是手续费就收的手软。

得益于帝国这三千年来的教育,国人们的三观都挺正的,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是拥有自己独特思想的独立之人。

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不会因为其他人的想法而动摇自己的观点,正是因此,讨论才会更加激烈。

因为每时每刻都会有各种各样,看起来很奇葩但仔细一想又有些道理的观点出现,你赞同吗?老子不同意!

你瞅啥?

瞅你咋地!

再瞅个试试?

试试就试试!

“哎,这日子没法过儿了!”

“实在是太不成熟了,一个二个的都已经是成年人了,竟然还讨论的这么激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群小学生呢!”

如果说话之人是一个外表七老八十的白发老叟,那么他这么说,即使不能令人信服,其他人也会觉得这是经验之谈。

可是说话之人却是一个少年,一个刚刚脱离儿童年纪的少年,少年今年才十二岁,属狗的,叫做林森。

他今年是咸阳中学一年级的学生,而此刻是暑假,假期结束之后,他就是中学二年级的学生了。

作为一个靠着自己努力考上咸阳皇家中学的少年天才,林森当然也是很有天赋的,即使以今日的眼光来看,他也称得上天才二字,未来一定能考上太学的那种。

所以哪怕今年他才十二岁,却已经肉身、真气、精神、心灵齐齐圆满,距离彻底突破,超凡脱俗,成就天人也就是那么几个月的功夫了。

放在三千年前,他真气一道上可以与已经臻至黄天大法第九重,练就黄天无极的孙恩相提并论,他的肉身可以和十二关金钟罩号称天下无敌的菩提达摩正面碰撞不落下风,他的精神力之强大,更是可以直接轮回转世,踏破胎中之迷,在数百年后的未来中,再活一世!

至于他的心灵,堪比成就天人之前的唐紫尘,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早已做到觉险而避。

这样的实力,放到三千年前比晓梦还能打!

比那个时候的晓梦还要天才!

可放到如今这个时代,也就这样了。算是天才,但是并不稀奇。十二岁的少年做到这种程度的比较少,但十五六岁的少年们,有这实力的不敢说一抓一大把,但也并不值的惊讶。

作为一个自幼学习,文物精通的真学霸,林森当然是一个有主见的家伙,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离家出走!

不对,划掉!

暑期夏令营!

“老师老师,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

“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最近一段时间,帝国上下都在讨论帝国核心是什么,而且彼此互不想让,谁也不肯让步,都觉的虽然对方说的有道理,但还是自己的观点最有道理。”

嗯了一声,老师点了点头。

“然而在我林森看来,这其实就是他们思想僵化的表现。没必要争,有什么好争的?我记得庄子前辈曾经说过,和别人辩论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即使你赢了,对方也不会真正的认可你。如果你输了,那更是浪费时间?”

庄子???

我说过这话吗?

哦,这话好像真是我说的!

“所以呢?”

“所以啊,我就决定亲自去实践一番。说得再多都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