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孩童在奔跑嬉戏,妇人在洗衣服聊家常。其实土匪山贼就是老百姓,是一群心生歹意的百姓,自然要带着家人落草为寇。但他们又和百姓不一样,百姓是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他们是依附于寨子。
而且他们很谨慎。
沈宁三人的出现,引起他们冷冷注视,还是领路的匪贼解释一番,才让这些人放下心来。
来到靠近寨子中央的一个房间,匪贼上前敲响了门,开门的是个小丫头,问道“你们是谁?”
匪贼指着沈宁三人道“这三人是陆三爷的朋友,前来寨子投靠。”
小丫头点点头,说道“那请进来吧,三爷去找大当家和二当家商议大事去了。”
三人感谢了那名匪贼,便进入房间暂等。
此时郑家寨中央的议事堂,郑虎标正和二当家孙二娘议事,除了他俩,还有三个人,陆逊赫然在其中。
弱冠年纪,容貌清秀,身穿一件白衫,风度翩翩。
郑虎标虎背熊腰,足足有八尺高,只听他声音嗡嗡“途径昌虑的商队越来越少,再这样下去,咱们即将入不敷出,所以必须另谋出路。”
二当家孙二娘虽是女流,但一双柳叶刀法非常犀利,不然也做不到二当家的位置。而且她容貌不错,烈焰红装,显得风情万种。
“都怪清风寨,非得去抢昌虑县城,导致咱们恶名在外,商队宁愿绕路,都不走这里了,着实可恶。”孙二娘怒声道。
郑虎标点点头,又道“大家也别沉默,都出出主意。陆逊,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陆逊虽然进入寨子三个月,但却深得郑虎标的信任,因为陆逊救了郑虎标的儿子。
陆逊摇了摇头,回道“大当家,我还未想出什么好主意来。”
至于屋内其他人,自然也无办法。
郑虎标叹了一声,倍感生活的不容易。
就在这时,一名贼匪把沈宁到来的消息禀告了陆逊。
陆逊听后,眉头一挑,随即起身先行告辞,匆匆返回了居所。
推门而入时,沈宁和陆逊终于见面了。
都是俊朗之人,帅哥惜帅哥,再加上系统辅助,两人第一眼相视后,便一见如故。
挥挥手,陆逊遣走其他人,三人互相介绍了彼此,很快熟悉起来。
沈宁敬佩道“陆兄大义也,亲涉匪窝,这份胆量令人佩服。今日我来寻陆兄,便是请陆兄帮忙除掉郑家寨、聚义堂和清风寨。”
陆逊笑道“行侠仗义,乃是习武之人应做的,如今有流舒兄领兵来剿匪,必能灭掉这些匪患!不知陆某该如何辅助?”
沈宁立即把计谋全盘托出。
陆逊听后眼前大亮,忍不住喝一声“此计甚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