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板啪嗒,铜鼓咚隆;风琴摇曳,铙钹齐鸣。
来到诺姆城,小德金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旅店住宿,而是找了一处十字街口撂地演出。
“……九格囚室的得名,是因为一个大房间被隔成九间,横竖各三排。只有中间的那一隔间经常是空的,而另外八间里面的是囚室主人最钟爱的搜集品通常是从天涯海角找来的各种凶猛动物。
它们被碗口粗的栅栏阻隔着,不能进入到中心的囚室,只不过栅栏的缝隙也不算小。
身处这样的囚室中间,必须要时刻保持警惕,即便是忍不住睡着,也要将身体尽量蜷缩在房间的最中央。因为,不只一个囚犯曾经发生过脚踝被猛兽爪子耙中,然后被拖到一边去撕裂的事。
即使活着走出牢房的人,也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或许是因为极度饥饿而闪闪发亮的不善目光……”
毫不令人感到意外,这位游吟诗人讲故事的本领,再次得到了充分地证明。他那收纳盒里满满的铜德本,以及其中夹杂着的十几枚银凯特,更是可以作为佐证。
见好就收,是演艺工作者的职业守则。见到收入已经达到预期,小德金便准备收摊去投宿。
只是,当他低头猫腰将自己讨生活的家伙什逐一收拾到藤制旅行箱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几名从其身旁经过商人口中的闲言碎语。
“那一家五口人连带着两个护卫,全都死得老惨了,看伤口都是被匪徒用刀砍死的。”
“一个没落小贵族,带着俩成年的儿子,以及自己妻子、闺女……啧啧啧,可惜了。”
“听说了没,他们的尸体连带着大篷车,全都被路过的商人带来放在戍守卫所门口。”
“得亏有好心人帮忙收敛啊。不过,戍守卫所咋说的?啥时候去出兵剿匪啊?”
“剿匪?这片沙漠能藏人的地方茫茫多,哪里是这么好找到人的?再者说,近几个月来,城里的治安也不太好,戍守卫所就连日常巡逻的兵力都有所欠缺,要不然最近那些沙匪能如此猖獗?”
“唉,多事之秋啊。反正不管怎么说,下次行商就算折了本钱,我也得多雇几个身手好的。”
“老哥高见。咱们一齐去酒馆小酌呗?”
“哈哈哈,同去,同去。”
没来由地,小德金突然觉得有些心烦意乱。于是,整理好东西去找旅店住宿的时候,他特意绕远了一点,跑去戍守卫所门口瞅了一瞅。
结果导致,直到今天后半宿,这位游吟诗人也没能在旅店舒服的床铺上,躺上哪怕一分钟。
原来,趁着宵禁时间未到,小德金擦着黑跑出了诺姆城。一个背着藤制旅行箱的身影,在月光的照耀下,两腿就跟车轱辘似地在一座座沙丘头上迅速掠过,直奔那座位于雷齿镇和诺姆城之间、作为两地捷径的峡谷走廊。干一行爱一行,他要亲自走上一遭,为那个“正确”猜出自己故事人物身份的小姑娘,补上最后一段故事。
毕竟,当游吟诗人,烂尾是要遭报应的。
……
如同傍晚时分飞翔过林间的猫头鹰一般,格勒安静且迅速地穿过了雷齿镇混居区的阴影。
这是他曾经的家,他最熟悉的地方,这片街区上的所有人都会注意半兽人格勒再次走在他们身边或身后的这一天。
他走过之处的后方响起耳语声,他不禁微笑了起来——那是有经验的盗贼在告诉生手说,他们的老前辈已经回来了。
“老前辈?我是你们的汗王!”
当然,格勒从没有让关于其名声的传说,蒙蔽了让他一直能活到今天的那份机警。
不管一个人之前赢得的名气有多大。在街头,“有本事”这样的名声,通常只会让他成为第二流的野心家伙用来增加自己名声的砝码。
所以,格勒返回在这座城中的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