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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家里就只有两个大的,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都是懂事干活的年纪,再不久可以出嫁了。

用她男人的话说,马上可以换钱了。

虽然,她觉得男人说的不好听,但,下意识,她还是赞同的。

家里条件不好,现在她还怀了孩子,如果再不想办法弄点钱。她怕肚里的孩子养不活。

男人是靠不住的,只知道喝酒惹事。钱见不着,还跟她伸手要钱。

不给钱就打,一拳,两拳,三拳……一巴掌,两巴掌,三巴掌……

总之,打的多了总能打服帖了。

这一次,她险些落了胎,也是因为男人要讨钱买酒喝。

眼看马上要生孩子了,到时候花钱的地方不老少,她怎么肯给钱。

好说歹说没用,又挨了打。

一阵拳打脚踢后,她跌倒在地,没了抵抗能力,钱自然到了男人手里。

男人拿到钱也不管她是否伤到了,径直丢下她走了。端的是无情。

是以,她心如死灰,想着还不如干脆死了算了。至少,黄泉路上,她还有个小人儿作伴。

她越想越是伤心,一时忍不住落下泪来。

虞书欣想了想,安慰她道,“婶子,你别难过。实在过不下去,离了就是,现在国家是允许离婚的。”

什么劝和不劝分,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在虞书欣看来,完全是扯淡。

过不下去了,还硬要凑合着过有什么意思?你看我不好过,我看你不爽,不是互相折磨是什么?

要她说,当断则断,不断则乱,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过不下去,早点分。不耽误找下一个。

嗯,就是要这么干脆。

可是,女人不是这么想的,或者说,她根本没有想过这个。

离婚?什么离婚?为什么离婚?

离了,她还能再嫁么?

早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娘家都要受到连累。

她还要不要做人了?

娘家日子还要不要好好过了?

更何况,她还有孩子。

两个女儿大了,她要帮忙张罗婚事。不然,真可能被她男人给卖了。

至于她想多要一些彩礼,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没想拿女儿的幸福开玩笑。

另外,她肚子里这个马上要生了。离婚的话,孩子归谁?

如果是男孩,她男人肯定不会给她,而她又会舍不得。

如果是女孩,按往常惯例,她男人同样不会给她,一准给卖了换酒钱。

如此一来,她是根本不可能离婚的。

想着,她看了虞书欣一眼,见对方眼眸里尽是鼓励的神采,不禁笑了。只是笑的特别苦涩。

一个素未谋面,不曾认识过的小姑娘都知道关心她,而与她朝夕相伴了十几载的男人,却当她是人肉沙包。

真是巨大的差别,怎么想都难受。

“姑娘,你年纪还小,你不懂。女人一旦结婚了,就和男人绑一块了。

不是有句话说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我们女人啊,嫁了人,就随男人了。嫁的好,自然过的好,嫁的不好,也是没办法的,因为那都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