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杀人犯,应当处以死刑?”
“假如殖民星球马上就要到了,只剩最后一程,但发现物资不足,需要牺牲90移民,那么是选择100全部饿死,还是你愿意牺牲自己,让少部分的精英幸存到终点。”
“假如你就是一位恶魔,你吃人、杀戮、无恶不作,十万移民全部被你杀死,只存活下来了你一个,但你也带着人口炸弹,顺利抵达了殖民星球,播下了人类文明仅剩的火种,成了新移民眼中的英雄,那么一旦真相曝光,你这位延续了文明火种的‘英雄’,是应当走下神坛受到审判,还是应当得到赦免……因为他保住了人类文明唯一的火种。”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自然界中的动物,同类相残、相食,从来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唯独人类进化出了道德和法律。”
“但这个宇宙更加残酷!我所假设的三种情况,完全有可能发生,为了自身的存活,你是否会吃人肉?为了文明延续,你是否同意牺牲抛弃包括自己在内的90?为了最后的文明火种,你化身成魔,杀戮无数,这样的你能否得到原谅?”
“我的辩词,并非为罪恶洗白与辩护,而是想问只要踏上未知的宇宙开拓之旅,在随时面料残酷的选择,乃至不得不成为魔鬼的时候,愿不愿意接受道德与法律的约束,哪怕成了百亿人心中的英雄,也不得不接受死刑的判决?”
“如果真是如此,假设人人选择道德与法律,选择文明与人性,那么会出现诸多此类的场景为了不食同类,船上移民全部饿死;为了公平和道德,飞船停留在距离殖民星球的最后一公里,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不想可耻的独活,你举枪自戕,导致人口炸弹未被释放,人类文明火种彻底熄灭。”
“以上三种情况,跟人类文明的发展与延续相比,究竟哪个更加重要,我们都应该交出一份答卷。”
天才律师的这番话语。
引发了全民的大讨论、大思考。
同意他观点的有,认为生存是文明发展的第一要义。
反对他观点的也有,认为要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两派观点你来我往,激烈争论,支持率居然都是50左右,平分秋色……按照这个结果,满足不了判那三位恶魔死刑的条件。
十名顶级陪审法官中,也有四人主张,或许应该给那三人一条活路,判无期徒刑即可……毕竟他们只是为了活命。
案件审理陷入了僵局。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卫明的身上,希望由他最终拍板。
“他们三个不是为了活命,只是为了放纵、施暴、凌驾于他人之上而已,不满足三条情况的任何一种。”
卫明说道“把他们全部丢进太空,再用激光烧毁吧,魔鬼没有被赦免的资格。”
“当然,如果满足郝律师所说的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即便他犯下了大罪,也可以宽恕和赦免,生存是重要的,活着,就是一种原罪,是对其它万物生灵的原罪,但这就是这个宇宙通行的规则,我们还没有发展到轻易说出‘给岁月以文明’的程度。”
“是!”
众人都点了点头,卫明这个处理方案,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啊!”三名罪犯的命运确定,被扔进太空后,迅速被激光灼烧成灰烬。
也从此刻开始。
人类文明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星际殖民开拓方面,多了《三种特殊情况赦免条例》,简称《三条特赦》,一直延续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