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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雾山,山腰别墅。
林轩开着车,回到山腰别墅,尽管离开短短四五天,却像是离开了一万年。
回到属于自己的家,心中竟是涌动着一丝莫名的温暖。
这个家,因为有秦诗诗,让他感到无比的温馨。
仿佛回到家,就是幸福的港湾。
这种家的美妙感觉,已经不知从何时起,渗透在了林轩的灵魂深处。
亦或者说,从他被林家遗弃,这么多年,他一直处于奔波,处于漂泊状态。
那种感觉,就像是无根的浮萍,没有落叶归根的踏实。
而当他花了两个亿,买下云雾山山腰别墅,对他而言,这山腰别墅,绝对不是所谓的深市最奢华的别墅,而是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家。
因为家里有爱着的人,这个家,充满着温馨,洋溢着幸福。
无论在外面,经历什么样的风雨飘摇,回到这个属于他和秦诗诗构筑的温馨小屋,这就是爱的幸福港湾。
即使,入赘秦家三年,一直住在萧湘雅苑,但是,林轩从未有过家的感觉。
大概,萧湘雅苑并不是他亲自买下来的。
也可以说,那是真正意义上的入赘。
而从他买下云雾山山腰别墅,反而有着一种名正言顺,将秦诗诗娶过门。
这种心理层面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名义上,他仍是入赘秦家的上门女婿,但已然这个家,是他和秦诗诗共同筑造的爱巢。
推开车门,下了车,深呼吸了一口气。
不得不说,云雾山半山腰的空气,还真是堪比南蛮荒山般的清新,透着一股清幽的灵气,无比畅快。
这一路上,从南蛮荒山回来,那可真叫归心似箭。
此时回到了山腰别墅,那已经是迫不及待,想要马上看到思念了几日的秦诗诗了。
难怪古人所言,小别胜新婚。
原来是这种奇妙的感觉。
本来想提早给秦诗诗打个电话报平安的,奈何,手机没电了,就连充电宝的电都耗得一干二净。
他大概是太想着快些回到家,看到秦诗诗了,竟然都忽略了,可以在车上充电这茬了。
他大踏步径直走回别墅,打开大门,进了屋。
屋内,冷冷清清,客厅里,没有人,只看到厨房,唐婶正在忙活。
当唐婶听到有人回来,她从厨房走出来,以为是秦诗诗从外面回来了,喊了一声“诗诗,你回……”
当她抬眼看去,才发觉是林轩,立即尴尬地一笑,“啊,是阿轩啊,你采药回来了?”
“嗯,是的,唐婶,诗诗呢?她不在家吗?”
林轩举目四顾,看了几眼,都没有看到秦诗诗的身影,加上,刚才听唐婶的意思,秦诗诗是出去了?
“是啊,诗诗她说,外出一趟,和岚岚,去什么商业广场逛一下,去了好一会儿了,应该快回来了吧?”
唐婶简单地交代了一下。
林轩有几分失落,但是,也只好微微一笑,“那好吧!”
他将东西丢在一旁,赶紧拿了充电器给手机充电,“哎呀,这一路忙晕了,手机没电,车上也忘记充电了,得赶紧充电,给诗诗打个电话,看看,她需不需要我去接她……”
唐婶欣慰一笑,夸赞道“阿轩,你可真是天底下,绝世好男人,诗诗嫁给你啊,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了!”
“呵呵!她是我媳妇,我不疼她,还能指望谁疼她呢!”
林轩充着电,一会儿,终于开机了。
刚一开机,信息爆炸了,“嗖嗖嗖”“滴滴滴”地响个不停,还有n多个未接来电。
他惊呆了,信息几乎全是沈岚发的,还有她的电话。
当他目光触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