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
“嗡嗡!”
随着引擎轰鸣,一台白色的雷克萨斯rx越野车正在安平路上向城北疾驰,车内除了开车的巩辉之外,副驾驶和后座上还坐着四名青年。
“吱嘎!”
巩辉远远看见前方路边有一座形似城堡,尖端竖着十字架的建筑,缓缓踩下了刹车,把车停在了建筑旁边的路口,扭头看着副驾驶的青年“是这吗?”
“没错,就是这。”青年看了一眼外面的建筑,又翻动手机,找出了一张照片,确认无误之后,点了下头“从教堂边上这条路往里拐,然后在一个家具厂前面往右拐。”
“嗡嗡!”
巩辉听完青年的话,重新将车挂挡,顺着教堂边的岔路把车拐了进去,他们行驶的这条路很破旧,年久失修的油漆路坑洼不平,而且道路很狭窄,大部分的道路都仅能容纳一车通行,遇见对向有车,错个车就得浪费五六分钟的时间,此刻巩辉虽然心里着急,但还是耐着性子,按照青年指示的方向驱车行进。
大约二十分钟后,巩辉打着方向盘把车拐上了一条泥土路,最终一脚刹车,将雷克萨斯停在了一户没有院墙,而且墙体破败的临街平房门前,看着房子锈迹斑驳的铁门“地方对吗?”
“没错,就是这。”青年看了一下门牌号码,毫不犹豫的点头。
“咣当!”
巩辉听完青年的话,一把推开车门,迈步就向平房走了过去。
“咚咚咚!”
巩辉站在平房前,敲响了屋门,无人应答。
“咣咣!”
巩辉加大手劲,把房门砸的一阵声响,房间内仍旧悄无声息。
“踏踏!”
巩辉见自己敲门半天无人应答,迈步走到了平房的床边,想探头看一眼里面的情况,但是这个房间的窗子也被窗帘遮挡的严严实实。
“辉哥,咋整啊?”车上的几名青年凑在巩辉身边问了一句。
“哗啦!”
巩辉套枪上膛,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小巷,对房门扬了扬下巴“撬开。”
“哎!”
一名青年听完巩辉的话,迈步走到门边,顺着门缝看了几秒钟,随后掏出钱包,挑了一张没用的银行卡插进门缝里捅咕了起来。
“咔嚓!”
五秒钟后,包着铁皮的木门应声敞开。
“踏踏!”
门开后,巩辉拎着枪大步走进了房间内,后面的三名青年也随即跟了进去,众人刚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发霉腐败的味道,他们进来的这个房间,是只有两间屋子,进门的地方是个厨房,里面还是那种烧柴禾的农村灶台,此刻灶台上的铁锅里还有水,但是从高于水面数厘米的一圈铁锈来看,这口锅应该很久没用过了。
“哗啦!”
巩辉粗略扫了一眼外面的厨房,掀开门脸就走进了里屋,这个里屋的面积不大,而且很空旷,除了一盘火炕,和火炕上乱糟糟的被褥、衣物之外,再无他物,炕下的一个垃圾篓内,里面的垃圾已经腐败成了黑乎乎的一团,并且隐隐有着被风干的迹象,明显有些时日了,而房间内的异味,也是从这个垃圾桶中散发出来了。
“踏踏!”
巩辉见这个房间里没人,重新走回了厨房里,伸手掀开了脏兮兮的电饭锅,里面的米饭已经干涸,盛饭的木铲遍布黑斑,都已经长毛了,电饭锅边上,除了用塑料袋买回来的两三斤散装大米之外,还扔着一个晾干的咸菜疙瘩,这种芥菜腌制的咸菜风干之后,硬度堪比石头,上面遍布着细密的压印,宛若被老鼠啃噬一般,但老鼠并不会吃这种东西,所以这个晾干的咸菜疙瘩,明显就是之前那个屋主一日三餐的配菜。
“辉哥,看这样子,这里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