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苏棠快速进去洗漱,路过秦宋身边时,啧啧两声,一个大男人这么爱干净,换衣服换得比她都勤,有本事自己洗衣服啊!
她出来时,秦宋已经坐到了餐桌前,光照在他侧脸上,棱角分明,皮肤好得没话说,衣服分明很不合身,但丝毫不影响他矜贵的气质,在他的衬托下,连桌上的三明治和荷包蛋都好像美好了几分。
没动筷子,看来是在等她。
易苏棠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除去这人带来的麻烦不说,这样的早晨,有这么一个帅气的人陪着一起吃早餐,好像还不错。
时间紧迫,特意加快了吃早餐的速度,与她相比,秦宋显得优雅又慵懒。
快速吃完,易苏棠拿上书包就走。
“等一下。”
她回头,秦宋道“别忘了给我买衣服。”
“知道了。”转身要走,秦宋又道“这本书,我要全套的。”
易苏棠看了眼他手上的《我的千面男友》,万分不情愿的说了个,“行。”
死对头的书要她买全套,这都什么世道!
上午的课上完,下午还有一节西方美术史选修课,放心不下家里的人,总担心他搞出什么事来,易苏棠收拾东西,打算翘课,“灵灵,下午要点名的话就拜托你了。”
李灵灵一脸惊讶,“你要翘老沈的课,想好了吗?确定吗?”
西方美术史的沈教授经常点名,点名不到,后果很严重,轻则扣平时分,重则写检讨加扣平时分。
“我相信你能搞定,”拍拍她的肩膀,委以重任,易苏棠收拾好东西道,“走了,周一给你带好吃的。”
今天周六,明天没课,再见就是周一了。
回去路上,易苏棠专门去了趟商场,直奔男装店。
漫画中,秦宋经常穿的是各种定制款的西装,死贵死贵的,路过西装店,直接略过,进了旁边的品牌店。
这个牌子的衣服她经常穿,进去拿了几件基础款的卫衣、t恤、牛仔裤、运动装,又去旁边的店里买了几双运动鞋、小白鞋,风格都是她自己喜欢的。
商场负一层有书店,漫画区,摆在最显眼位置的是《水瓶座大佬》和《我的千面男友》,好像不管是在哪里,这两本漫画都会被放在一起比较。
如果只给对方贡献销量,易苏棠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己,她拿了一套《我的千面男友》,又拿了一套《水瓶座大佬》。
旁边人看到了,好心提醒,“千面男友都断更了,劝你别买,而且比较起来,还是水瓶座大佬更好看。”
被人当面夸了,易苏棠内心无比欢快,面上保持微笑道“谢谢,我也是这样想的。”
她最终还是两套都买了。
看着这些新衣服,秦宋目光里闪过毫不掩饰的嫌弃,从小到大,他就没穿过这类衣服。
“你那是什么眼神!”易苏棠看不下去了,对秦宋的品味嗤之以鼻,“相信我,这些才是适合你的,你之前的服装品味太单调。”
秦宋无奈,拿起牛仔裤卫衣去换。
看着他的背影,易苏棠默默摇头,按照她当初的设定,秦宋作为总裁,穿西装的场合自然很多,但是私下里,他还是一个穿衣风格较为时尚多变的人,这也符合千面男友的这一设定,不知道焦糖是怎么想的,居然把这些内容砍掉了。
换掉严肃正经的西装革履,穿上蓝色牛仔裤与白色卫衣,脚上踩着人字拖,看着镜中的自己,秦宋都有些不认识了,不过——
这种感觉好像也不错。
他开门出来,易苏棠眼前一亮,“这样看起来青春有活力多了,你也才21,不要天天穿西装,”说完笑笑,“还是我眼光好。”
虽然自己也觉得不错,但是看她这副得意的样子,秦宋淡淡道“还算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