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虽然防线没能攻破,但其依然因骁勇善战成为驻军秘鲁的军团长,最终在率军镇压劳塔罗的扫荡中穿一身重甲冲锋时踩进陷阱,因伤退役。
“曾经我像你一样也是个军人,直到踩了个酸菜坛子。”
林登这么说时,应明能注意到他的右腿有点长,走起路来一拐一拐,但这并不耽误眼前这个自称西班牙人的荷兰人高高扬着脸。
“回到家乡后,我的邻居都成了荷兰的国民,排挤之下只能外出谋生,曾一起并肩作战的达德利伯爵找上了我,请我为他训练军队。”
其实应明并不明白,就是踩个酸菜坛子,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资历,有什么好骄傲的?
应爷这儿还有一堆沾屎的板甲和弯曲的陶罐呢。
他皱起眉头看着林登,问道“所以,你是代他来向我约战的?我在会战中击败了他,他应该过来投降而不是逃跑。”
“不,达德利伯爵没付完我的工资,他因为这场战争早已负债累累,我训练的部队也被击败,我不能回荷兰,需要钱回西班牙,过上体面的生活需要钱。”
林登看着应明,道“我是来找工作的,我知道两个对将军非常有用的情报,如果你愿意用一千半两银买下他们,我会在你身边服役两年,然后回西班牙。”
其实林登的骄傲与踩中酸菜坛子毫无关联,只因他是过去整个欧洲最出色的西班牙军人,应该骄傲。
“一千半两银?”
两年五百两银子,这个雇佣费用报价很高,是北洋旗军的两倍,几乎和应明麾下的旗军相同——他们这帮人经历数场战争皆有斩获,动不动就加月饷一两。
这样的报价,对眼前的西班牙瘸子来说显然太高了。
但应明并不认为眼前的西班牙老兵是个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跑到他跟前拿自己性命瞎胡闹的人。
高昂的报价实际上更勾起应明对两条情报的好奇心。
他抬起一根手指“我给你二百两,你说第一个,不满意我也不杀你,放你离开;如果满意,我会再给你三百两,往后两年,月银二十两管吃管住做我家丁,两年后若是想走,我再给你二百两路费。”
林登稍做考虑,便开口道“达德利伯爵带女王离开伦敦,往北去了苏格兰,伦敦城守军极多,但女王的离开令他们士气低下。”
话音一落,应明的眼睛便亮了起来,当即命人去取银子,同时下令随从聚集家丁、召集各部将军,起身指着林登道“接着说。”
林登微微扬头“我能打开伦敦水门,让明军进入城内。”